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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16 年高校学生工作课题立项研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8日 14:48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各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高等教育立德树人的导向,鼓励高校学生工作者积极开展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研究分会现面向全体会员开展 2016 年高校学生工作课题立项研究工作。

 

现将立项申报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探索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长效机制,解决学生工作中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问题,主动实践高校学生工作的新模式、新机制、新方法,不断推进高校学生工作的理论发展和实践创新,为多样化、个性化、创新型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二、项目类型

 

立项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由研究分会提供一定的经费资助,一般课题经费研究者或研究单位自筹。

 

三、申报程序

 

  1、申请者立足高校学生工作理论和实践的热点难点问题,拟定研究方向和主题,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工作研究分会 课题立项申请书》(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工作研究分会网站下载),并注明申报类别;

  2、由所在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后,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前报研究分会秘书处,并交纳100元课题评审费(可通过支付宝汇款);

  3、秘书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 2016 年高校学生工作立项研究课题,于 2016 年 5 月底前发布立项通知。

 

四、申报条件

 

           1、研究分会团体会员单位工作人员或个人会员。

   2、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 得申请。      

   4、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5、承担研究分会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五、相关要求

 

   1、申请书一式三份,所在单位签署审查意见并履行对课题的管理。

   2、对研究分会资助的重点课题,采取先立项,结题拨付资助的形式进行。

   3、以研究报告或论文为主要成果的应用研究、调查研究、决策咨询研究等完成时限一般为 1 年,以专著为主要成果的基础理论研究时限不超过 3 年。特殊情况需提前两月申请延期结题。

   4、不能如期完成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向秘书处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延期完成。申请报告应包括的内容有:课题进展情况、不能如期完成的原因、所需延长的时间、在延长期内主要研究内容及研究计划等。

   5、对未按期完成的立项课题,研究分会将采取一定形式予以通报,且结题前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新的研究课题、不得参与高校学生工作优秀学术成果的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3628916,3629098(传真),18434364357联系人:曲菲

 

支付宝账号:18434364357 曲菲(请备注学校,姓名)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 3 号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工作研究分会(邮政编码:030051)

 

E-mail: sarb@nuc.edu.cnsarb2008@163.com;

 

址:www.sarb.edu.cn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工作研究分会

 

2016 年 3 月 8 日